【世界经理人-品牌频道】七粮液,原名为“琼浆御液”,源于宋代,是宋朝宫廷御宴专供酒,由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于“七粮液”与“五粮液”名称非常相似,由此引发了“五粮液”的不满。因认为自己的注册商标被侵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白酒“七粮液”生产企业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股东高某、销售企业北京众缘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一并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此前,双方已完成庭前证据交换。今天,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等三被告生产及销售以“七粮液”为酒名的商标侵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众缘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因销售以“七粮液”为名的酒类商品被列为第二被告;寅午宝公司股东高继朋作为自然人则被列为第三被告。
要求被告在《法制日报》上道歉
原告方提出五大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寅午宝酒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以“七粮液”为酒名的酒类产品;拆除并销毁以“七粮液”为酒名的产品包装;判令产销合作社立即停止销售以“七粮液”为酒名的酒类产品;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在《法制日报》上公开刊登声明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内容由法院审定;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