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驰名商标提供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公布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十大典型案例。
在红河卷烟厂诉昆明市宜良金象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前者的“红河”商标于1989年11月申请注册生效至今,后者却在其生产的洗衣粉外包装显著位置套用红河卷烟厂注册商标。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红河卷烟厂的“红河”商标为驰名商标,昆明市宜良金象公司不得为商业目的再行使用该商标,并赔偿红河卷烟厂经济损失100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在劳力士钟表有限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中,前者是一家历史悠久的生产钟表的企业,自1992年起陆续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上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多个“Rolex”商标,1999年“Rolex”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同年5月5日,被告国网公司注册了“rolex.com.cn”域名,但未实际使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Rolex”商标为驰名商标,国网公司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国网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内注销“rolex.com.cn”域名并赔偿损失一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其它8个案例包括:
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谈宏伟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诉浙江中化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化网络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与涂汉桥商标侵权纠纷案
(美国)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诉上海晨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域名注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杜邦公司(美国)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
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诉童小菊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顺创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福建晋江德尔惠鞋业有限公司与刘钰辉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