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民晚报报道,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称已获上级法院指示暂不受理三鹿奶粉索赔。令人意外的是,法院既然不受理三鹿奶粉受害者的索赔,既然不予立案(接受上级通知),就应当提供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可是对不起,也不给你任何书面的材料,以打招呼的方式处理,以防好事者搬出国家法律大典喋喋不休。法官以灵活掌握政策揣摩领导意图为得,至于“合法程序”,弃如废纸也。
拒绝以法律手段解决三鹿问题,就显浅层面而言,就是保护所谓“国有资产”,不欲造假者倾家荡产,政府把所有责任都自己背,煤矿出事,政府买单,奶粉出事,政府亦买单,政府花纳税人的钱如探囊取物,源源不断而可以不问来由。政府把三鹿责任切割干净,然后重组,此利大也;若毒奶粉受害者,不依不饶,就自己定个标准统一赔偿了事,断不允许消费者讨价还价。
再深一步说,法院不受理索赔,似乎可以看出,其意图还是尽量让行政的权力更大一些,让法律管得更少一些。用行政手段处理民事纠纷,避免司法裁决,这也是一种有法不依。
以法治国,无法可依固然不行,有了法律,想方设法不用它,继续用领导批示、决定,违法必究肯定就是空话。再伟大的清官也不可能阳光普照,事事关注……老百姓不能用法保护自己,违法者受惩罚必然是挂一漏万。
对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的法官来说,上面的招呼比印有国徽的法律文本更具权威。以现行的司法体制,即使受理又能怎样?周老虎一案倒是受理了,结果又如何,造假虎照者最后以私藏弹药入罪,也是够笨的了。三鹿也好,周老虎也罢,拜托在法庭上认真演一下,让全国老百姓受点教育就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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