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灾后安置及恢复重建工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08-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灾后安置及恢复重建工作的议案于2008 年5 月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整个程序符
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有关议案。详情如下:
2008 年5 月12 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里氏8 级地震,灾情及救灾抗震工作牵动举国人心。自地震发生以来,公司一直密切关注各方面信息,寻找对灾区最有价值的努力方向,尤其是寻求能发挥万科专业优势的具体项目。为此多名公司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外聘专家先后赴救灾现场了解情况。综合现场和其他渠道收集到的信息,公司认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将是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和援助,而万科参与该项工作能够发挥自身特长。作为一家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万科本身具备较强的区域规划、建筑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万
科在全国拥有多家分支机构,在动员、组织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且万科在成都设有子公司,也能为实施援助提供便利。为此董事会决议召集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灾后安置、修复和重建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批准公司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并以绵竹市遵道镇为重点;该项工作为纯公益性质,不涉及任何商业性(包括微利项目)的开发;
(2)批准公司在净支出额度人民币一亿元以内参与上述工作;
(3)上述费用将在未来3 到5 年内,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支出。公司将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的支出情况。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