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资在中国市场“频频出手”并购,“保卫民族品牌”的呼声日益高涨。无论这些并购是出于民营企业家的个人因素促成,还是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又或者涉及更复杂的多方利益纠葛,只要一冠上“保卫民族品牌”的旗号,总能让国人义愤填膺。
国人对外资收购的“反感”不难理解。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被收购的民族品牌几乎都成了“从地球上消失的品牌”,而外资收购方则趁机蚕食中国市场;少数生存下来的民族品牌,不得不面临生产力闲置、市场份额萎缩的窘境。即使那些少数“卖身”后仍存活的民族品牌,也不复当年之勇。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美加净被庄臣收购后搁置商标”、“中华牙膏被联合利华租赁品牌后市场份额大幅萎缩”的惨痛例子。还有那些儿时朗朗上口的“活力28,沙市日化”,永远成为了回忆。
这些不能令人感到轻松愉快的经验,让众多国人在面对外资收购时,显得草木皆兵,民族情结甚至压过成熟理智的商业思考。冷静后分析,不难发现,这些“陨落”的民族品牌大都出身“民营企业”,多数情况下,被出售是“不得已而为之”:民营企业自身的经营已陷入困境。促成困境形成的部分原因是“不平等”。民营企业在政策扶持、权益保护等方面没有享受到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同的待遇。
在外资宣战时“痛心”已晚,如何提早帮助民营企业摆脱发展过程中的难题,让民族品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才是更值得国人关注的问题。
【新闻背景】
被外资收购的民族品牌
乐百氏:2000年,乐百氏被达能公司收购,现在已基本退出市场。
南孚电池:2003年,72%的股权落入吉列手中,随即退出海外市场,一半产能被闲置。
小护士:2003年,法国欧莱雅收购小护士,5年后,小护士在市场上几乎销声匿迹。
苏泊尔:品牌评估价值曾达16.248亿元。2006年8月,法国SEB获得苏泊尔控股权。
大宝:2008年7月,强生完成收购大宝。中国化妆品市场形成外资主导局面。
观察:德国保护民族品牌“大道无形”
新华网法兰克福9月10日电(记者郇公弟)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在国内受到广泛关注。记者问起许多在德国生活多年的华人朋友,德国是否也有此类“保护民族品牌”的大讨论,大家大都摇头。细问起来,也很难想起哪些德国“民族品牌”成功被外国企业并购,人所皆知的“德国品牌”奔驰、宝马、西门子、博世等,好像也仍然全部掌控在德国人手中。
记者就此也采访了德国诺尔律师事务所的并购专业律师赵辉。他向记者表示,德国很少发生知名品牌被并购的案例。即使是一些“类似”情况,如美国通用汽车并购欧宝品牌、贝克啤酒被比利时企业收购等,也很少在民众中引起太大反响,并未上升到民族利益的高度。
赵辉表示,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德国品牌的成熟度很高,确实难以被收购;但同时这一现象背后仍然暗藏着德国保护“民族品牌”的“法律之手”,无论是反垄断法、国家安全审查法,还是一些行业法规、企业制度,都无形中为德国企业和品牌形成了强大的保护。
为避免“民族品牌”被外人收购,首先需要这些品牌自身素质过硬。德国汽车、电器领域的奔驰、西门子等品牌本身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其背后更是有庞大的企业财团支撑,外国企业很难有实力对其并购。而一些民用产品、地方性品牌,同样也实力不凡,除非陷入经营困难、难以为继,企业也不愿出售这些品牌。
而从法律上讲,虽然在德国任何一部法律中都找不到“保护民族品牌”的字眼,但究其内容和实践应用,这些法律对保护德国本土企业和品牌所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没,很多可能的外资收购事件已经被化解在无形之中。比如德国有着严格的反垄断法。企业并购接受政府的反垄断调查非常普遍,只要是形成一定规模的并购案都必须经过政府审核。虽然最终因“垄断”问题未获审批的并购案仅占极少数,但在重要时候仍然发挥作用。近年美国航空公司并购德国托马斯库克旅游航空公司即被政府以涉嫌“垄断”否决。
近年来,德国政府也在不断完善这方面的“自我保护”法规。今年8月德国政府起草了“国家安全审查法”草案,即将在明年初实行。该法规将军工、航空等领域的国家安全审查扩展到铁路、能源、银行、物流等领域。该法规以保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不排除在今后法律细则和执行中将“民族品牌”等具有公众色彩的标准考虑其中。而即使是在一些专业领域的法规制定和修改中,德国也在不断加强其对本土企业和品牌的保护作用。在今年起执行的德国“企业所得税”改革中,便加强了对亏损企业和经营困难企业的保护。这些企业累计的亏损额在被并购后不再免税,无形中起到了保护本国企业的作用,并购德国困难企业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实际上,德国政府对一些可能并购本国核心企业潜在外来威胁的警惕性也越来越高。比如对英美对冲基金、亚洲等地的主权财富基金等,德国政府的态度在欧美国家都属最为强硬。在去年德国主办的八国峰会期间,德国主动倡议增加对冲基金透明度,而明年即将实行的国家安全审查,很大程度上便是针对日渐壮大的主权财富基金。
赵辉还表示,在德国法规体系中,法律自身所追求的“保护私有财产”、“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公众利益”与保护本国企业和品牌并不冲突。公众关注的“民族品牌”被外资并购,最终仍然是担心其作为消费者的利益被损害,对于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公众利益的并购案,政府和公众有权利拒绝。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民族品牌的喧闹也许会在“无形”、“无声”中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