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被炒的很热的亿和源导航手机,经过实际考察得知这款机原来属于山寨版,质量、功能和质保都没有保障。很多人就冲着它的GPRS导航才买的,可3天到货拿到机子后发现其车载导航根本不达标,好多地方在里面都找不到,和买汽车时配的导航系统不能比,还有照相功能也很一般,拍出来的照片超小,再次是通话有很大的回音。
而这样一部手机竟然是一线明星佟大为代言。很多人买这部手机是受明星效应的影响才买的。消费者说买它就是冲着佟大为买的,觉得其正直可靠,肯定不会欺骗大家。可佟大为偏偏就把消费者和他的粉丝们大骗了一把。现在很多消费者抱怨说:以后明星代言的产品,不会再相信了。
佟大为这个现象,在娱乐圈和商界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其代言人邓婕、薛佳凝等等明星被网友狂批。网友都有种被明星欺骗的感觉,一时间,明星应该不应该为其代言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一事被说的沸沸扬扬。
很多法律人士认为:明星艺人之所以受人尊敬和爱戴就是因为诚信和美誉。当明星艺人用自己的形象和美誉担任商家的代言人时,他们便实实在在地成为了商品质量和企业形象的明示担保人,这属于《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互责任分担是很清楚的。也就是说,从明星代言合同的法律关系定位来说,明星艺人担任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是明确的。
从这点来看,明星们代言时,一定要对其行为负责。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产品的真伪和实质质量后才肯做出决定。这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最基本的要求。不管是金钱的诱惑,还是利益的驱使,明星们应该检讨自己,做出对大众有意义没有伤害的事情。
佟大为这次的山寨机代言,再一次的提醒大家:明星代言不可靠,不要轻信广告,要实地考察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