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李宁 体育 运动 品牌 发展
1989年退役后,李宁加盟广东健力宝集团,创立了李宁体育用品品牌,并以赞助90年亚运会中国代表团为契机,开始了李宁公司的经营业务,从而开创了中国体育用品品牌经营的先河。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李宁牌被选为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领奖装备,从而结束了中国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穿着国外体育品牌服装的历史。经过十年的发展,李宁早已成为中国体育用品的第一品牌。现在,李宁领导着自己的公司正向着品牌国际化的目标阔步迈进,目前李宁已同海外九个国家和地区的经销商签订了代理协议……
本着“源于体育,用于体育”的精神,李宁一直积极地支持着国内外的体育事业。在北京申奥的过程中,李宁公司就是一个热心的赞助商,申奥成功之后,李宁公司仍将一如既往地去推动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李宁也非常热心于公益事业。
1990年,李宁有限公司在广东三水起步。创立之初即与中国奥委会携手合作,透过体育用品事业推动中国体育发展,并不遗余力赞助各种赛事。1995年,李宁公司成为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领跑者。2005年,李宁公司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销售额创下历史新高,向着国际一流品牌的目标冲刺……
●1990年-1992年---创立阶段
●1993年-1995年---高速发展阶段
●1996年-1998年---经营调整阶段
●1999年-2001年---二次发展阶段
●2002年-2003年---品牌重塑阶段
●2004年至今------专业化发展阶段
1989年,李宁先生开始筹备李宁的设计方案,同年4月,正式注册“李宁牌”商标。
1990年5月,李宁公司在广东三水起步,从事“李宁牌”运动服装的生产经营
1990年8月,“李宁牌”运动服被选为第十一届亚运会圣火传递指定服装、中国国家代表队参加亚运会领奖服及中外记者的指定服装,“李宁牌”伴随亚运圣火传遍全国。
1991年,李宁公司开始全面经营李宁牌运动服装、运动鞋。
1992年,李宁牌装备被选为第二十五届巴塞罗那奥运会中国代表团指定领奖服装、领奖鞋,结束了中国运动员在奥运会上使用外国体育用品的历史。
1993年,李宁公司迁址北京。
1993年,李宁公司率先在全国建立特许专卖营销体系。
1995年,李宁公司参加天津“中国体育用品博览会”,订货量占总成交额的一半,成为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领跑者。
1996年,李宁公司赞助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二十六届亚特兰大奥运会。
1997年,李宁公司在佛山建成了李宁体操学校,这是第一家由企业投资建成的体操培训机构。
1997年,李宁公司在全国建立起自营分销网络。
1998年初,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
1998年3月,李宁公司率先在广东佛山建成中国第一个运动服装与鞋的设计开发中心。率先成为自主开发的中国体育用品公司;
1998年4月,李宁公司与美国杜邦公司(现英威达公司)合作,引入CoolmaxR面料。
1998年8月,中国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灾害,李宁公司向江西、安徽、湖南、湖北、东北等地赈灾600万人民币。
1999年,李宁公司与SAP公司合作,引进AFS服装与鞋业解决方案,成为中国第一家实施ERP的体育用品企业。
2000年6月,李宁公司成功赞助法国体操协会成功,李宁牌产品成为“法国体操队唯一比赛及领奖装备”。
2000年,李宁公司赞助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第二十七届悉尼奥运会,“龙服”、“蝶鞋”被各国记者评为了“最佳领奖装备”。
2001年,李宁公司与意大利及法国著名设计师签约,产品设计走上专业化和国际化的道路。
2001年7月,中国跳水队身着“李宁”跳水服出征世界跳水锦标赛,这是中国国家跳水
2001年10月,李宁公司首家海外品牌形象店于西班牙桑坦德开业。
2001年12月,李宁先生出任“中华骨髓库”“爱心大使”。
2001年,李宁公司营业额达到约7.34亿元人民币。
2002年,李宁公司确立全新品牌定位:李宁,一切皆有可能。
2002年,李宁公司与杜邦公司(现英威达公司)建立合作,莱卡面料大量应用在李宁牌服装中。
2002年9月,李宁公司为西班牙女篮参加第十四届世界女篮锦标赛提供一体连身比赛服。
2002年底,李宁公司确立公司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及业务发展战略。
2002年,李宁公司营业额达到约9.58亿元人民币。
2003年8月,“李宁”第三代形象店在全国范围内推出。
2003年11月,“李宁杯全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3个省市正式启动,同时嘉年华活动在全国启动。
2003年11月,E-POS项目正式启动,标志着李宁公司开始全面启动渠道管理信息系统宁公司与中国国家U18男子篮球队签约,为中国男篮出征2008奥运会培养人才,李宁公司也开始进入篮球专业领域。
2003年12月,李宁公司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悉尼科技大学商学院合作,联合开设了首个中外合作体育管理硕士项目,为2008北京奥运培养优秀的体育管理人才。
2003年12月,李宁公司向内蒙古、江西、陕西、云南、广西、湖南等地震、洪水灾区捐赠物资,价值一千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