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承诺 捐款 未到位 企业 回应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表(据不完全统计)”(下称“捐款表”)显示,截至6月13日,共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当初承诺的现金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这些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截至6月13日共计到位1553.453万元.
离5·12地震已经一个多月了,按理说捐款通路不会堵塞,怎么会出现承诺捐款未到位的现象呢?
笔者以为,有部分原因是捐款企业不熟悉中国的慈善体制。据《人民政协报》报道,阿斯利康中国区已经准备好向民政部救灾账户汇款,但在最后时刻,总部不肯签字。原因是,总部官员无法理解这件事———民政部是政府机构,根据惯例,企业捐款绝对不可以交给政府部门。
这表明我们的慈善体制没有与国际接轨,也说明相关部门没有引导好。可以说,一些跨国公司当初捐款迟缓,或者现在没有及时兑现捐款承诺,不能全部认为是跨国企业“存心不良”,应该承认服务跨国企业的相关部门也有责任。因此,让这些承诺捐款未到位的企业及时履行承诺,相关部门应当好“引路人”。同时,我们也有必要改变目前复杂的局面,为跨国企业表善心铺路。
此外,部分跨国企业从事慈善事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其内部管理也非常规范严格,善款流向哪里、用途如何、使用效率怎样,都是决定其捐款效率的因素。在捐款时热血沸腾、拍胸脯喊口号,这样的场面在国外慈善事业中是比较少见的。
慈善事业是一个长期、持续的事业,细水长流、步步到位的捐款,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企业管理的规范和细致,毕竟企业也需要向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因此,此时公布捐款到位情况,固然具有借鉴和透明化的意义,也可作为捐款使用、审计方面的一个参考指标,但意义仅止于此,切莫急着挥起道德的大棒,让捐款这一自愿从事的善事变为逼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