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董事会昨天晚间做出了回应:只要价钱合适,该公司并不反对与微软交易。前提是微软在每股31美元的基础上提高收购价。
回应微软最后通牒
新快报讯 针对微软上周六发出的“最后通牒信”,雅虎董事会昨天晚间做出了回应。雅虎董事会在致微软首席执行官史蒂夫·鲍尔默(Steve Ballmer)的信中称,只要价钱合适,该公司并不反对与微软交易。前提是微软在每股31美元的基础上提高收购价。
雅虎同时称董事会一直积极地探索其它替代方案,目标是将股东价值最大化,这一过程仍在进行之中。
消息人士透露,雅虎已经加紧了它与时代华纳旗下美国在线(AOL)之间的合并谈判。
知情人士透露,在早些时候,雅虎与新闻集团进行过谈判,但是最终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这名知情人士得到上级指示,不得透露雅虎与新闻集团谈判的具体细节。
在周六致雅虎董事会的信中,微软公司首席执行官鲍尔默给出了为期3周的最后通牒,声称如果三周内不能达成交易,微软将降低收购报价并发起雅虎董事会代理权争夺战。
分析师们认为,雅虎现在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找到一个盟友来协助它证明雅虎公司作为独立公司具有更高的价值,要么用业绩大幅增长的财季报表向市场证明自己的价值。
雅虎在上周向股东们表示公司有可能与谷歌和美国在线合作,它希望借此说服机构投资者,让他们相信即使没有微软公司,其业务仍然会兴旺成长起来。
事实上,雅虎最近的股价一直维持在28美元附近,即使微软声称要不惜“撕裂”雅虎也没有再下跌。
昨日雅虎回应强调,“微软威胁要开展恶意收购,以及发动代理权争夺战以更换我们的独立董事。这样的威胁不会达到预期目标。我们的股东认为现有独立董事能够客观地评估公司的战略计划,并将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对此我们非常有信心。”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
雅虎对微软威胁作出反应
华尔街日报
雅虎公司(Yahoo Inc.)两位高层管理人士重申,他们认为,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目前422.5亿美元的收购报价严重低估了雅虎的价值,不过他们同时也表示,如果与这家软件巨头达成交易优于其他方案,雅虎仍将对交易持开放态度。
微软首席执行长巴尔默(Steven Ballmer)上周末致信雅虎董事,表示如果他们三周之内还不同意与微软的并购交易,他们将对雅虎发起敌意收购。在时隔两天之后,雅虎首席执行长杨致远(Jerry Yang)和董事长Roy Bostock对巴尔默发出回应信函。
此番信件往来彰显了两公司间的口头较量。而且雅虎周一所发信函对巴尔默亲近的称呼更是表明,情况演变得越来越像是私人间的争辩。
杨致远和Bostock还对微软所指称雅虎将受到当前经济走软冲击的说法作出辩驳,指出第四财政季度业绩表明,雅虎的业绩状况与之前预期的保持一致。
1月31日,微软提议以每股31美元现金加股票方式将雅虎收购,总收购价为446亿美元,雅虎董事会否决了该提议。此后由于微软股价下挫,针对雅虎的收购价也相应下滑。
广告雅虎管理层一直坚称,微软初步报价低估了雅虎的价值;杨致远和Bostock又在周一致巴尔默的信函中反复提到,只要微软将收购价上调至能完全反映出雅虎的价值,雅虎还是会考虑与之达成交易的。
他们还表示,巴尔默的信错误地描绘了雅虎与微软进行磋商的性质。雅虎已经与微软就整合及监管问题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建设性的对话;鉴于雅虎已经否决了微软的初步提议,以及巴尔默暗示将降低对雅虎的收购价格的做法,巴尔默所谓雅虎拒绝就达成交易进行谈判的说法实在令人费解。
杨致远和Bostock称,巴尔默本人也参加了此前的两次会议,原本可以通过他认为适宜的方式进一步与雅虎对话。
微软购虎撞上中国法律
国际先驱导报
“微软购虎”案可能会对中国的网络公司造成胁迫之势。
中国新兴的反垄断机构或许会在雅虎并购案上放过微软,但对其技术垄断早晚会正面摊牌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王晓洁发自北京 “微软收购雅虎可能会遭到来自中国的阻碍。”美国《纽约时报》近日撰文认为,今年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即将实施,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很可能将对“微软购虎”案进行审查——因为此案不仅直接影响到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格局,还“很可能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
对此,中国的反垄断法专家认为,微软迟早要和中国的反垄断机构打交道,无论收购雅虎的案例是否成为头一回合。
“微软购虎”威胁中国同行
由于雅虎、雅虎中国以及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阿里巴巴之间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微软购虎”案对中国互联网市场造成的冲击也许丝毫不会逊于美国本土。
目前,雅虎是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2005年,雅虎用其子公司雅虎中国、淘宝网股份以及10亿美元现金换得了阿里巴巴40%的股份。如果雅虎被微软全盘收购,那么阿里巴巴将被间接收购。不少互联网观察人士认为,如果收购完成,微软、雅虎、阿里巴巴将形成一个强大的网络“铁三角”,对世界各国的同行、尤其是中国的网络公司造成胁迫之势。
“中国完全有理由、也应该审查微软并购雅虎的行为。”曾参与中国反垄断法起草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按照中国去年8月公布的反垄断法,对于境外实施的涉嫌垄断行为,只要其可能“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都要向中国政府申报审查。
反垄断审查已有依据
但目前,何种企业经营者行为需向中国反垄断机构申报审查,反垄断法中还未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3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已就涉嫌垄断的申报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公布了征求意见稿,8月1日前这一标准将被敲定。
那么,如果微软收购案在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生效之前达成,是否就能逃脱中国审查?
“依照2006年施行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国商务部还是可以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的。”王晓晔说,该规定的第五章即为《反垄断审查》,对需经审查的外资并购情形都作出了详细说明,而阿里巴巴股权被间接收购,也可属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范围。
至于《纽约时报》所说的中国担心“微软购虎”威胁国家安全,王晓晔认为这纯属夸张:“维护中国互联网内容的纯净、安全的目标并不需要依靠反垄断法来实现。”
“软件垄断”亦难逃审查
“虽然中国反垄断机构很可能会审查微软并购雅虎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审查一定会执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立余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因为微软收购雅虎并不是很明显地威胁了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在中国,本土互联网公司还是有绝对优势的。”
目前,外资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不甚得意:新浪、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本土网站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均远远高于微软、谷歌、eBay这些外资竞争对手。
“但判断微软收购雅虎后,会对中国互联网企业竞争带来不利,也是有道理的。”韩立余补充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个别中国公司推动,反垄断调查就更容易发生。
“其实,中国就软件垄断问题起诉微软的可能性更大。”韩立余认为,无论中国是否会在并购案上审查微软,微软未来都难免和中国反垄断机构正面交锋。
国内著名互联网观察人士方兴东告诉记者,他身边就有几家软件公司正在搜集证据,“等反垄断法实施后,他们就可以起诉微软在软件价格垄断、捆绑销售方面的‘罪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