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et5365首页http://www.dglianan.com/报道:虽然北京奥组委在版权保护方面“严防死守”,却难以阻止造假者的“层出不穷”。记者将“查处”、“假福娃”等关键字输入电脑搜索,竟搜索出数千条有关查处假福娃制品的相关信息,对这些信息略做统计,发现全国各地几乎都有假福娃的身影。(2月23日《法制日报》)
有一点是肯定的:买盗版是不对的,制造盗版更是非法的。奥林匹克吉祥物作为一种最易遭遇侵权的知识产权,也是奥林匹克运动会最核心的版权保护对象。依照著作权法规定,奥林匹克吉祥物一创作完成,就自动生成了著作权。北京奥组委吉祥物发布公告的日子是2005年11月11日,北京市版权局同时将奥林匹克吉祥物版权登记完毕。问题是,奥运吉祥物毕竟不是LV的包或者GUCCI的眼镜,承载着更多的社会功能与价值期待,我们有理由问一声:为何买不到便宜的正版福娃?
2008奥运就要来了,这是国之幸事,更是国民之幸事。奥运精神传递的快乐是不分国界、不分职业尊卑与收入高低的,因此,奥运周边产品的市场化运作更应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让更多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者都能乐在其中,奥运才能真正成为全民盛事。当然,这并非是让奥运文化产业当慈善家,而是应秉承奥运文化的大众情怀,让更多人都能分享到奥运的激情与喜悦。既然北京奥组委公布的北京奥运会门票价格最低也就30元左右,甚至还考虑到便于青少年到场观看比赛而推出部分5元和10元的门票,福娃为何就不能平易近人地“飞入寻常百姓家”呢?490元一套的福娃,普通市民能消费得起吗?
从事小商品经营的人士认为,就奥运吉祥物的材质和大小,成本最多只有现在价格的20%;而浙江义乌毛绒玩具厂老板更是语出惊人,如果订做跟福娃一模一样的玩具,小个头的长不到12厘米,成本5元左右;大个头的长不到30厘米,成本八九元。当然,福娃成本里还有价格不菲的版权费,但是,特许经营或者授权许可不能成为暴利的理由——尤其是奥运周边产品。面对市场上大受孩子们欢迎的一两元的“福娃”钥匙扣、“福娃”挂件、“福娃”贴纸等等,难道我们不觉得脸红吗?
当福娃只在高端市场狂欢的时候,中低端市场的盗版福娃产品自然源源不断。打击盗版是我们的责任,但是,谁来履行赋予老百姓便宜的正版福娃的责任呢?